教育部體育署107-108年度學校體育志工推廣實施計畫

一、依據國立臺灣大學107年8月10日校共教字第1070065080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縣市政府、各大專校院及高中職積極召募學校體育志工,從事學校體育志工志願服務工作,本署委託國立臺灣大學推動「學校體育志工實施計畫」,擇優補助辦理學校體育志工志願服務,請有意願申請之學校,將志願服務計畫(含培訓計畫與服務計畫)正本一式3份函送國立臺灣大學進行審查作業。

三、本年度計畫重點如下:

(一)受理申請日期:(以郵戳為憑)

1、第一梯次:即日起至107年9月30日止。

2、第二梯次:107年12月1日至108年1月25日止。

(二)大專校院及高中職:

1、培訓人數以30人以上為原則,培訓補助經費以特殊訓為主。

2、學校體育志工培訓課程,包含基礎訓練與特殊訓各6小時。

3、服務計畫須含2個以上寒假或暑假育樂營及其他類別之服務,育樂營每梯次至少3天。

4、每校服務時數須達3,700小時。

(三)大專校院社團:(課外活動組)

1、志工服務時數達30小時/人。

2、運用單位最高補助金額以5萬元為原則。

四、如有計畫申請相關之疑問,請洽本案聯絡人:國立臺灣大學李美怜小姐,聯絡電話:(02)3366-5959轉482,電子郵件信箱:leemeiling10282@ntu.edu.tw。

五、檢附「教育部體育署107-108年度學校體育志工志願服務計畫」乙份。相關資料請至教育部體育署志工資訊平臺(http://volunteer.ntupe.tw)查閱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