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教育優先區中小學生寒假營隊活動」申請注意事項

一、依「教育部補助辦理教育優先區中小學生營隊活動要點」相關規定辦理。
 
二、各校應於107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檢附申請資料(詳如上開要點附件一、二)及服務企畫書等函送本部審核,並副知服務之中小學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三、有關上開表件「附件一之一活動申請案匯整統計表」(如附件),請於紙本檢附公文函送本部提出申請後,另外寄送電子檔至吳明杰先生信箱(jaeking881188@mail.moe.gov.tw),俾利彙整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