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如附件檔。
一、【查核結果】不合格的同學,將發放【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補助方案申請確認單】,請依照確認單上進行複查或同意結果,經由家長簽名或簽章,繳回課外活動指導組。
二、實習生的部分,課外活動指導組已於107年11月9日以「限時專送」郵寄出【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補助方案申請確認單】,請依據確認單上的日期將資料郵寄回『敏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課外活動指導組』。
二、名詞解釋:
★查核結果欄:級距、利息級距、土地不動產,若有一項不符合,此欄位將會顯示【不合格】。
★級距欄:請詳閱『敏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實施要點』。
★利息欄:家庭應計人口之存款利息所得合計未超過新台幣2萬元。
★土地不動產: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未超過新台幣650萬元。
注意事項:
A.大專弱勢助學計畫-助學金:每學年第一學期申請,審查合格者於第二學期繳費單直接減免補助;「級距」攸關減免補助的金額,如有問題請親洽課外活動指導組。
B.年收入查核年度:106年度家戶年所得(父母親或監護人和學生本人)。
C.依據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從104學年度起,刪除符合申領「助學金」之學生參與生活服務學習的規定。
D.申請資格或級距有疑問者,請務必在107年11月26日前提出申訴的複查作業,請下載「107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申訴表」(下載路徑:大專弱勢專區-弱勢助學金-107學年大專弱勢助學金申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