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豬瘟-旅客返臺注意事項
非洲豬瘟-旅客返臺注意事項
1.不自國外攜帶肉類產品入境。
2.不自國外網購肉類產品寄送臺灣。
3.不到國外畜牧場所參觀。
4.倘自近三年發生非洲豬瘟之國家(地區),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遭查獲,第1次裁罰新臺幣20萬元罰鍰,第2次違規者即裁罰新臺幣100萬元罰鍰。
5.有關非洲豬瘟宣導文宣,可至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非洲豬瘟資訊專區(https://asf.aphia.gov.tw/ws.php?id=17894)下載使用;另「常見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檢疫規定參考表」可 至https://www.aphia.gov.tw/ws.php?id=10719下載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