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107學年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花蓮縣政府107學年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日期:校內108年3月4日至3月29日止(逾期不受理,包含資料不齊全者)。
申請辦法:請至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全球資訊服務網站查詢(http://www.hlc.edu.tw/home/)。
備註:請申請人在申請期限內將申請資料繳交至「課外活動指導組」辦理,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