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2大專校院學生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衝擊影響補助申請

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衝擊影響補助申請

申請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就讀國內大專校院具有學籍者(不包括五專前三年、社會救助法第5條第3項第7款對象)並均須符合以下三項,才得以申請:
1.符合家庭年收入70萬元以下。
2.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未超過新臺幣 2 萬元家庭。
3.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未超過新臺幣650萬元。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0年07月30日止受理申請(以郵戳為憑)*

*文件不齊全或無法辨識者,視為無效申請*,申請文件概不退還

備註:請申請人備齊資料並在申請期限內,掛號寄至「課外活動指導組」


緊急紓困助學金:請洽黃老師分機357
校外住宿租金補貼:請洽鄭老師分機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