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外活動指導組公告】112學年度大專優秀青年遴選 校內申請延長至113年1月5日中午12點截止

一、依據中國青年救國團112年10月27日青學字第1120001238號函特定本遴 選辦法。

二、遴選資格:凡本校積極進取、品學兼優之學生(含進修部及研究生)、111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70.00分以上,操行成績平均80.00分以上,並具有下列優良事蹟之一,足為青年學生楷模者皆可參加遴選。 擔任本校社團負責幹部,推展社團活動,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熱心公益,推展社會服務工作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辦理愛國愛校活動有具體優良事實者。 學術或實務研究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三、遴選方式: 以書面資料審查為主,另請參閱「優良事蹟配分標準表」。 依總分排序及名額決定本校薦報人選,在學期間曾獲選表揚人員不得重複報名。 參選人所提供之各項佐證資料及優良事蹟,須為本校在學期間為準。不同學制之優良事蹟及相關佐證資料不得合併使用。

四、表揚方式:本校遴薦2人分別代表學校參加全國及縣市各界慶祝青年節表揚大會並授獎,其他當選人於校內表揚,凡總分未高於60分者將不於採計。

五、報名方式:

(一)受選者請依附件格式製作推薦名冊及推薦表,電子檔請E-mail至 E180@o365.mhchcm.edu.tw 翊甄老師信箱,書面資料以資料夾依序裝入下列資料。  

1. 推薦表(附件)。 2. 請檢附前一學年度第二學期學業成績、操行成績單、歷年獎懲成績證明(請至學務處申請,並蓋上學務處證明章)。 3. 檢附自評表 4. 獎狀、企畫書、競賽證明、照片等其它佐證資料(請按所列事蹟順序放置)。

(二)報名表件資料先以電腦方式繕打,手寫資料不予受理。 電子檔案之信件內容請附上自評表、推薦表、佐證資料電子檔案之外,並提供正式個人照電子檔案一張(大頭照、非網美照風格的正面照)、與護照相同之姓名英文拼音,以利後續上傳至救國團網站。 信件主旨與檔案名稱:「113年度救國團大專優秀青年遴選申請 姓名_ 科系_ 學號_」

(三)紙本檔與電子檔皆須繳交,延長至113年1月5日(星期五)前送課外活動指導組辦理(鳳大一樓)。(原收件日為12/13,請於上班時間來電詢問確認是否收到電子檔)

(四)送件前,請務必再次檢核所附資料,凡有任何缺漏,視同資料不齊全,將喪失遴選資格。 若資料未依照規定放置、未依最優勢的方式排序,且未能附上佐證資料,該項目將不予以計分,不得有異議。

六、若遇同分或無法單以書面評比之狀況,將擬增列複試項目(口試):時間地點另行公告及通知入選者。

七、聯絡方式:請洽課外活動指導組分機356  信箱:E180@o365.mhchcm.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