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新住民及子女獎助學金】申請公告」暨「申請表」
1.申請條件:新住民及子女
2.即日至115年3月6日(五)止
(請務必詳閱書面資料,並於期限內繳交相關文件至課指組辦理。)
[附件2申] 114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含申請表)-115012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