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如附件檔,請自行查閱。
一、【查核結果】不合格的同學,將發放【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補助方案申請確認單】,請依照確認單上進行複查或同意結果,經由家長簽章,繳回課外活動指導組。
二、實習生的部分,課外活動指導組已於105年11月11日郵寄出【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補助方案申請確認單】,請依據確認單上的日期將資料郵寄回『敏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課外活動指導組』。
三、名詞解釋:
★查核結果欄:級距、利息級距、土地不動產,若有一項不符合,此欄位將會顯示【不合格】。
★級距欄:請詳閱『敏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弱勢助學計畫實施要點』。
(課外活動指導組─大專弱勢專區─弱勢助學金─相關法規)
★利息欄:家庭應計人口之存款利息所得合計不超過新台幣2萬元。
★土地不動產: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不超過新台幣650萬元。
注意:
★大專弱勢助學計畫─助學金:每學年第一學期申請,審查合格者於第二學期繳費單直接減免補助;級距攸關減免補助的金額,如有問題請親洽課外活動指導組。
★年收入查核年度:104年度家戶年所得(學生本人和父母親或監護人)。
★依據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從104學年度起,刪除符合申領助學金之學生參與生活服務學習之規定。
★申請資格或級距有疑問者,請於105年11月28日前提出複查,請下載105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申訴表(課外活動指導組─大專弱勢專區─弱勢助學金─105學年大專弱勢助學金申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