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外活動指導組公告】八樓學生活動中心使用規定

八樓學生活動中心使用規定
  1. 此空間為學校大型集會、體育課使用場所,若非活動、課程所需,將不進行借用。
  2. 此活動空間之借用,請依課指組網頁右側八樓學生活動中心借用依據為主
  3. 若借用單位使用完畢後,未打掃乾淨、設備使用損壞,本單位將有權利暫停該單位借用

 

 

本空間使用時間規範:
  1. 大型活動使用時間,請先查閱當日是否有單位借用(課指組網頁右側八樓學生活動中心);若無,請負責老師致電課指組進行使用登錄,並依校內簽呈知會課指組已了解活動內容。
  2. 一般社團集會,若非活動所需,一般練習時間依本校生輔組規定,一律使用到 18:00,若自行延長時間,無視學校之規定,將嚴格禁止該單位使用學生活動中心
  3. 社團成發等計畫案活動,將由校長簽核、核准後,當日活動才可依照企畫書之時間進行使用。
 
 
 
上述之規定,同時適用於本校社團教室/社團辦公室,若未依規定進行使用,本單位除了暫停該單位借用之權利外,將於相關活動經費、設備申請進行控管
 
 
本單位可依據學校之規定下隨時修正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