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訊息】自本學期(為105學年第二學期)起,「教育部低收入戶學產獎學金」,不再以開立「支票」的方式,給付該項金額。將以「匯款」的方式,撥付該項款項。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簡稱金管會),為維護金融交易秩序並強化支票管理,故學校自本學期(為105學年第二學期)起,「教育部低收入戶學產獎學金」,不再以開立「支票」的方式,給付該項金額。將以「匯款」的方式,撥付該項款項,匯款至學生入學時提供的金融機構帳戶。
因以匯款方式,故會扣除「印花稅」和「手續費」相關費用。以下為相關說明:
※印花稅計算方式:為千分之四。
舉例:學產獎學金金額5,000元,印花稅為5,000*4/1,000=20元。
學產獎學金金額10,000元,印花稅為10,000*4/1,000=40元。
因學校的帳戶為「彰化銀行」,如學生提供的帳戶非「彰化銀行」,會再扣除「手續費」30元。
總結:105學年第二學期起,「教育部低收入戶學產獎學金」,學生不會再收到「支票」,款項會直接撥付至學生的帳戶。學校會在106年6月時將款項撥付至學生的帳戶。
備註:如學生入學時並無提供個人帳戶,學校出納組會開立「匯票」給學生。
學生的金融機構帳戶查詢路徑:
學生網路資訊系統→學雜費伙食→學雜費及伙食費查詢。
http://school.mhchcm.edu.tw/minhwei_webmis/student_login.asp
※已經將此訊息發放通知給本學期有申請「教育部低收入戶學產獎學金」的同學,如有問題請洽課外活動指導組(通知已發放至軍訓室班櫃內)。
附件檔為「105學年第二學期學產獎學金審查核准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