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度財團法人樂山文教基金會林華鄂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
申請日期: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2月20日止。
申請資格:智育80分;德育(操行)80分;體育75分
一、申請對象︰各大專院校學生。
二、申請資格︰身心障礙、受刑人、低收入戶、僑生。
三、獎助學門︰音樂、繪畫、戲劇、雕刻、攝影、建築、舞蹈、陶藝等相關科系。
申請辦法:
一、應繳證件︰
(一)成績單(學年平均體育75分以上、學業操行80分以上)。
(二)戶籍謄本或全戶戶口名簿影本1份。
(三)低收入戶證明(區公所低收入戶證明)。
(四)自傳(含家境、求學經過、曾參與公益活動概況之具體事蹟證明約1,000字左右)。
(五)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獎助金額:每名5000元, 預計總名額20名、符合條件者額滿為止。
二、連絡方式︰
(一)連絡電話︰(02)2772-8272 財團法人樂山文教基金會黃淑芳小姐。
(二)E-mail︰morningstar@livemail.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