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局暨所屬機關107年暑期實習生需求名額共145名,實習期間為107年7月1日至107年8月31日止。即日起受理申請至107年3月9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有關暑期實習生申請規定及程序概述如下:
(一)請填具實習申請表,並檢附自傳、學經歷證明文件、實習計畫書等,於受理期間內向本局提申請。
(二)由實習單位進行面談或書面審核。
(三)核定名單預定於107年4月10日以前公告本局網站,並另行通知獲選者。
三、檢送「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暨所屬機關學生實習作業要點」、107年暑期實習生需求名額表、實習申請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