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106學年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花蓮縣政府「106學年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日期:校內107年3月1日至3月30日止(逾期不受理)。

申請辦法:請至花蓮縣政府/資訊交流道查詢(http://www.hlc.edu.tw/)。

備註:請申請人務必在申請期限內將申請資料繳交至「課外活動指導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