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109年大專校院學生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主旨:函轉中央選舉委員會有關鼓勵大專校院學生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一案,請貴校協助轉知學生,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中選務字第1083150233號函辦理。

二、為培養大專校院學生對於公共事務的認知與熱忱,請貴校鼓勵具有我國國籍且年滿18歲之大專院校學生,擔任109年1月11日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如有意願參與者,即日起至108年10月31日止可於各鄉(鎮、市、區)公所辦理招募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期間,向公所申請登記擔任管理員。

三、請貴校依附件內容於校內網站電子看板登載相關訊息,以達宣傳效益。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