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第2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計畫案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6月4日臺教秘(五)字第1144100962A號令公告之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實施要點辦理。
二、有關本案補助期程、對象、申請項目、申請方式及應檢附書面資料等項,說明詳見附件資料 https://www.thvs.mlc.edu.tw/,首頁左方教育部學產基金網頁公告,或洽業務承辦人施博元,電話037-992216轉711,或E-mail:shiboyuan@mail.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