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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煙回收桶全台回收桶

為協助民眾妥善處理電子煙,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已於全國設置「電子煙回收桶」據點,提供持有電子煙之民眾自主投遞。

📌 回收資訊

  • 回收期限:自11597日起,至菸害防制法修正條文施行後1個月止。
  • 全程不記名:投遞時無須具名或提供個人資料。
  • 投遞時間:依各回收據點機關之上班服務時間辦理。
  • 安全提醒:投遞前請將機身及煙油妥善包裝,避免煙油外漏或因碰撞產生危險。

📍 回收據點查詢

全台共設置431處回收據點,詳細據點資訊及查詢方式請參閱下方「電子煙回收桶全台回收據點(含QR code)」圖卡

電子煙回收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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