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校園食物中毒事件處理要點
敏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校園食物中毒事件處理要點 學務處衛生保健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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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2.10 |
101學年度學生事務委員會議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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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4.29 |
114學年度學生事務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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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5.06 |
114學年度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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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目的:為使萬一校發生食物中毒事件時,對於緊急處理程序有所遵循依據,以減輕校園師生最低傷害,以特制訂敏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食物中毒處理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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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處理辦法:校內遇有食物中毒事件發生時,應依本校食物中毒處理流程處理,先以電話通報衛生保健組或學務處生活輔導組,並依食物中毒處理流程圖(如附件)進行相關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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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本要點所指食品中毒之定義如下: (一)2人或2人以上攝取相同的食品而發生相似的症狀,則稱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 (二)如因肉毒桿菌毒素而引起中毒症狀且自人體檢體檢驗出肉毒桿菌毒素,由可疑的食品檢體檢測到相同類型的致病菌或毒素,或經流行病學調查推論為攝食食品所造成,即使只有1人,也視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 (三)如因攝食食品造成急性中毒(如化學物質或天然毒素中毒),即使只有1人,也視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經流行病學調查推論為攝食食品所造成,也視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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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流程如下: (一)協助送醫、保留檢體及紀錄: 1、發現疑似案例時,由衛保組初步評估後,協助送醫並通知家長,填寫「敏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疑似食品中毒通報紀錄表」、「敏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疑似食品中毒學生緊急後送就醫紀錄表」及「敏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疑似食品中毒案件個案訪問表」(如附表一至附表三)。 2、保留剩餘食品檢體(密封並留存於低溫冷藏),交付衛生局帶回檢驗。 3、協助調查原因及採集檢體等相關工作。 (二)通報相關單位: 1、填敏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安全事件通報單。 2、衛生通報-衛保組於 2 小時內通報衛生主管機關(台南市政府衛生局)。 3、校安通報-校安中心 2 小時內通報教育部校安通報網。 (三)後續追蹤與輔導: 1、攝食地點若為校內商家,商家所有餐具、調理用具、刀具、砧板及環境等全面徹底消毒。 2、經業管單位決議該廠商是否暫停供餐,靜待衛生調查,並輔導限期改善。 2、後續追蹤食物中毒個案治療情形,並協助辦理學生團體保險理賠。 3、膳食衛生委員會應成立調查小組,主任委員或副主任委員擔任召集人,並由召集人遴選五位調查委員,衛生保健組組長擔任執行秘書,進行食物中毒事件原因之調查,將調查結果呈報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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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本要點經學生事務會議及行政會議通過,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 |
校園疑似食物中毒案件個案訪問表
校園疑似食物中毒通報紀錄表
疑似校園食品中毒事件後送就醫紀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