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度第一學期教育部學產獎學金核准名單
106學年度第一學期教育部學產獎學金核准名單,如附件檔案。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簡稱金管會),為維護金融交易秩序並強化支票管理,故學校自105學年第二學期起,「教育部低收入戶學產獎學金」,不再以開立「支票」的方式,給付該項金額。將以「匯款」的方式,撥付該項款項,匯款至您入學時提供的金融機構帳戶。
因以匯款方式,故會扣除「印花稅」和「手續費」相關費用。以下為相關說明:
※印花稅計算方式:為千分之四。舉例:「五專前三年」學產獎學金金額5,000元,印花稅為5,000*4/1,000=20元。「五專四五年級」學產獎學金金額10,000元,印花稅為10,000*4/1,000=40元。
因學校的帳戶為「彰化銀行」,如您提供的帳戶非「彰化銀行」,會再扣除「手續費」30元。
如對以上說明有任何疑義,請洽﹝課外活動指導組﹞瑞瑩老師。
總結:「教育部低收入戶學產獎學金」,您不會再收到「支票」,款項會直接撥付至您的帳戶。學校將在﹝107年1月﹞時將106學年第一學期﹝教育部學產獎學金﹞款項撥付至您的帳戶。
備註:如果您入學時並無提供個人帳戶,學校出納組會開立「匯票」給您。
﹝重要﹞學生金融機構帳戶查詢路徑:學生網路資訊系統→學雜費伙食→學雜費及伙食費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