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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114年教育優先區中小學生暑假營隊活動」申請注意事項

說明:

一、依本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教育優先區中小學生營隊活動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如附件)規定,旨揭暑假營隊活動受理申請期間為114年4月1日至4月30日。

二、本次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一)經費補助:本案補助經費支應項目,以支應教育訓練費(含行前訓練)、保險費、膳費、住宿費、教材教具費、交通費、印刷費及雜支(含防疫物資)等項目為原則。

(二)辦理模式:以實體模式辦理,不開放線上辦理模式。

(三)活動企劃書內容:請各校納入活動目標、預期效益、活動安全評估、活動流程表、活動內容及經費概算表等項目,俾為經費審核依據。

(四)依本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教育優先區中小學生營隊活動要點」規定,營隊活動服務期間為114年7月1日至8月31日,並不得以任何名目向參加營隊之中小學生收取任何費用。

(五)請務必留意申請表件資料正確性,如:申請表營隊活動進行時間(不含活動籌備及駐撤營時間)、合作中小學及校內承辦單位是否完成核章、企劃書應含經費概算表...等,以避免退、補件,延誤後續審查事宜。

三、本次申請作業包含線上申請及紙本資料函送兩部分,請各校於上開期間登入「大專校院學務工作資訊綱」(網址:https://cis.ncu.edu.tw/NsaSys/),完成線上申請程序,將「教育部補(捐)助計畫項目經費表」印出核章(務請於經費表「說明」櫚位敘明各項經費單價、數量編列情形),併同「申請案彙總統計表」於114年4月30日(星期三)前備文函送本部,始完成申請程序。

四、本案系統操作說明已於「大專校院學務工作資訊網」公告,可逕自下載參閲。

五、如有相關疑義,請洽本部承辦人蔡筱如小姐(聯絡電話:(02)7736-7864;E-mai1:hj05@mail.moe.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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