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第1學期「大專校院不利處境學生助學計畫-【生活助學金】」暨「申請表」
即日至115年9月24日(四)止
(請務必備齊所有書面資料進行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壹、申請資格
一、家庭年收入須符合90萬元以下;學生本人與其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合計。
二、114學年度第二學期學業成績達60分及操行成績70分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1)業依規定具有低收入戶學雜費補助者或公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者。(2)業依規定領有低收入戶生活扶助(就學生活補助)(3)原住民學生一般助學金或原住民學生低收入戶服務助學金等政府提供同屬生活費性質之補助,或進行校外實習領有津貼者。
貳、繳交資料
一、115-1生活助學金申請書暨獎助學金自我檢核表。
二、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兩者需包括記事欄項)。
三、114年度綜合所得稅清單【學生本人與其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合計】。
四、114學年度第二學期成績單一份。
五、導師證明(請簡述學生家庭概況)或其他學雜費減免證明。
六、須繳交一枚私人印章,放置於課外活動指導組(非金融機構之印鑑)。
七、需填寫線上申請表及繳交紙本。
線上申請表:https://reurl.cc/XQRXGa